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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伴东

  薄暮时分,晨曦微露。一阵悠远厚重的钟鸣声从幽深的皇宫内院传来。平荡平砥的白玉石板过道上,文武百官忙而有序走进皇城的鱼贯而行,朝笼罩在晨霁中的大明宫步行而去。
  每日辰时朝堂议事,文武百官朝见天子,议决九州天下之事。文武百官则要提前一个时辰进入东西朝堂候班,准备上朝事宜。
  与太极殿一墙之隔的东宫,却仍是一片安宁静谧。监国太子李贤早已乘车前往大明宫,比群臣更早开始准备早朝。
  东宫内庭苑,是东宫属官从吏与内侍仆役居住的地方,每日此时早有人活动忙碌。
  内庭苑的一间宅室里,雕棱细致古案书香,整洁有章一尘染。
  皇宫里的官员行宅,个中陈设摆置自然不凡。南海铁木、西域戎织、川蜀团绵,光是材料都已是价值巨万,更何况这些家具、地毯、屏风还都是闻名天下的盛品。悬于墙上的一纸字画,乃是当朝首屈一指的御用画师尉迟艺僧的得意名作:花子钵曼殊。
  盎贵之气盈满斗室,却隐约透出一股持重淡雅之风。隐约见得这间宅室的主人,富而不奢贵而不骄。
  刘冕推开窗户,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此时正当四五月间,东宫花圃里的香韵已然沁入整座宫厥。此时一股淡淡清香盈绕于鼻息之间,刘冕整个人的精神为之一爽。
  “第三十八天。”刘冕自语一句,随即扬起嘴角微微一笑,朝气蓬勃的脸庞如同阳光绽放。
  这一天,正是大唐调露二年,公元680年。“刘冕”来到大唐后迎来了第38个日出。
  刘冕一直感觉有些复杂,不知道该是觉得幸运还是倒霉。
  身为一名特警,西双版纳的丛林已是他生命的落幕之处。在与跨国走私毒贩的那一次较量中,他不幸被一记冷枪结束了年轻的生命。
  他很不甘心。因为如果正面拼杀,他有不少于一千种方法,将那个卑微如鼠奸狡如狐的凶手毙于身前。
  但他也明白,很多时候,实力并不太表一切,运气也很重要。更何况,战场之上本就是瞬息万变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现在的事实就是,他阵亡了。如同沉睡大梦一场,一觉醒来人事皆非。他已不再是手握钢枪宛如猎豹的辑毒特警,摇身一变成了大唐子民。
  姓刘,名冕,取字天官。现年十六岁,拥有显赫的家世。大唐史上赫赫有名的大将、当朝宰相刘仁轨,是他的祖父。
  而他自己现在的身份,是东宫郡王伴读陪伴太子李贤之子、乐安郡王李光顺的读书郎。
  大唐皇室有此成例。凡未成年皇子,皆习惯选取年龄相若的大臣子侄作为伴读。名为伴读,实为跟屁小厮。
  但是,大臣们却趋之若鹜犹恐争抢不及。能与皇室搭上关系,无疑对仕途会有大大的好处。尤其是这东宫伴读,更不是一般人可以企及的福份。为了让自己唯一的孙子得伴东宫,刘仁轨可谓是费尽了心血卖尽了老脸。到最后,若不是他在当朝皇后那里深受信任,恐怕也是难以办成。
  “当朝皇后!”刘冕轻吟此句,眉头不免轻轻皱起:她应该可算是史上最彪悍的女人了吧?
  现今,她与皇帝并称二圣权倾朝野掌握了一切实权。将来她或许还会如同历史上一样,隆登九鼎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女皇帝。
  后世,则会习惯的称之为武、则、天!
  刘冕对大唐的这段历史并不是十分的了解,仅仅是电影电视的耳濡目染了解一些皮毛,仅知大体的走向与一些名人的结局。
  但是,仅仅是武则天三字,就让他时刻如坐针毡充满危机感。
  原因很简单。
  武则天最终将称帝,挡在她面前的障碍将被一一清除。
  包括她的亲生儿子们。
  现今的太子李贤,电视里可是演得比较多了。他的结局算是比较惨的,刘冕对此记忆犹新。他非但这太子做不到头,皇帝更谈不上有份,最后还被残忍的赐死。
  若是个恶棍无赖不学无术之辈,倒也不会勾起世人对李贤太多的怜悯,与对武则天的诟病非议。可现如今眼前真实的李贤也好,历史上有记载的李贤也罢,都是一个清正、贤能、儒雅的谦谦君子。
  ‘或许正因为如此,武则天才不得不除之吧’刘冕无奈的摇头苦笑。当初刘仁轨费尽心思让刘冕来给李光顺当伴读,其用意一目了然。李光顺是李贤长子。他日若是李贤顺利登基,李光顺被立为太子的可能性将很大。自己的孙子能与‘未来太子’伴读一场,或能结下些许友谊成为心腹刘氏一门从此飞黄腾达指日可待。
  如意算盘打得不可谓不美丽。
  刘冕只是遗憾,既然要穿越,为何不早来半年。若能如此,当时自己定然力拒此事,坚决不入东宫,或许将来还能置身事外落得安然。
  但事已至此,‘刘冕’已陪乐安郡王李光顺读了半年的书,这个伴读的差事非皇命旨准他想推也推不掉。再拜请刘仁轨去圣上那里推辞那不是调戏君王了么?
  找死也不是这么找的。
  所以这一个月来,刘冕绞尽脑汁想了一些办法,看能不能帮助李贤逃脱噩运避免殃及自身。结果让他非常的失望。
  因为李贤的面他几乎都没怎么见着。
  李贤现在奉命监国,与一国之君仅一纸之隔,大部分的时间都在皇宫里料理政事,经常黎明即出日落方回。刘冕不过一个微末臣属或者说根本就是个无关紧要的下人,如何敢在那种时候去求见?
  包何况,李贤对刘冕本身也很不感冒。原因无非是因为刘仁轨是武氏心腹近臣。这个中的缘由蹊跷可就深了去了。说穿了,李贤并不乐意自己的儿子摊上刘冕这样一个伴读,巴不得将他轰出东宫。自己就算是侥幸见了他的面、搬出若干说辞,李贤又会听吗?
  “难!”刘冕自叹一声,转身回屋吹灭了燃着的青灯。
  这一个月来,刘冕每日黎明即起,保持着以往在特警警队里的作风习惯。古人闻鸡起舞,刘冕过之而无不及。因为他知道,自己对眼下的环境实在太过陌生。想要生存下来,就要尽快的适应这个环境。学习,是唯一的途径。
  所以,他的房中最多的就是典籍书椟,一有时间便如饥似渴的钻研品读。从经史子籍到国家法谕,从时事政令到风土民俗,数不胜数。他只叹自己的时间为何如何有限,仿佛就像是一只蚂蚁落在了知识的汪洋大海之中。
  天色渐明,内庭苑里已是忙活得热火朝天。丫鬟、宦官和仆役们开始张罗一天的杂繁琐事。
  刘冕换上一套爽利的胡服,走出房间朝东宫校场走去。
  每天的这个时候,若无重大礼仪或是太子远行出宫,东宫六率的军士们都会在校场之上操练一番。刘冕也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天这个时候都会前去凑个热闹,活动活动筋骨。
  今日练习骑射之术,刘冕颇感兴趣。从21世纪来到大唐这个冷兵器时代,刘冕迅速的转变了自己观念。他知道自己的不是无所不能的造物主,哪怕他对枪械已经了如指掌,也是无法在大唐造出飞机大炮改变一个时代的。既然无法改变,就要去主动适应。他身上奔流着铁骨男儿的热血,那一片冰冷的刀枪剑戟,对他有着魔力般的吸引。
  马蹄疾扬,卷起尘土喧嚣。晨风吹鼓,旌旗袅袅猎张。东宫六率的军士们骑着骏马在校场之上来回飞奔,手绰良弓射向靶垛。
  斗气昂扬凛凛威风。
  “我喜欢这种味道。”刘冕的脸上露出微笑“若能投身军旅打拼一场,倒也不失男儿爽快。总好过窝在这东宫里命如犬类,整日面对尔虞我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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