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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二章 扶棺!

  第三百二十二章 扶棺!
  屋内的温度很舒适。
  唐欢坐在沙发上,直勾勾地凝视床边的宋如玉。
  她是如此的美丽。优雅。智慧。
  在她面前,唐欢就像是一个还没完全进化好的野兽。野蛮、鲁莽,让人不安。
  宋如玉怔怔地回望唐欢。
  她了解自己的母亲,甚至能猜到母亲和唐欢是对话。
  但父亲和唐欢说过什么,她猜不到。
  宋培公很威严,也很有智慧。是宋如玉无法揣度的。
  可唐欢此刻的姿态以及表情,均让宋如玉有种不好的预感。
  母亲没能劝退的唐欢。终于还是被父亲击溃了吗?
  这个吻,便是那句经典老歌么?
  吻别?
  宋如玉缓缓站起身来,亦步亦趋地走到了唐欢的跟前。
  然后,她微微闭上了美眸。那娇艳欲滴的红唇,则是显露在了唐欢的面前。
  唐欢没有丝毫的犹豫,一下子吻了上去。
  并不激烈,仅仅是浅尝辄止。
  和今晚的那一次一样,唐欢品尝到了甘甜。并不可自拔地陷入其中。
  这个女人比唐欢大,却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吸引力。就像是个祸水,让唐欢难以抗拒。
  也许一开始,他不敢有贼心。可随着深入的接触,他越来越被宋姐所吸引。
  这是个遇到了,就不愿错过的女人。也决不能被任何人捷足先登。
  唇分。
  唐欢薄唇微张,眼神坚定道:“宋姐。我该走了。”
  宋如玉深深看了唐欢一眼,没有拒绝:“我明早回白城。”
  唐欢微微点头,忽然搂住了宋如玉柔软的腰肢。
  无声的拥抱。
  在长达一分钟感受着彼此的心跳之后。唐欢转身离开。
  ……
  宋培公书房。
  这对父女相对而视。谁也没有出声。
  “他不适合你。”宋培公的态度并不与贾青两样。
  尽管表达方式有所不同,但目的,是一样的。
  “适不适合,只有我知道。”宋如玉抿唇道。
  “我不能改变你的选择。”宋培公平静道。“但可以让他作出选择。”
  “我知道,您不会像母亲那样仗势欺人。”宋如玉很有信心。
  “但我是你的父亲。”宋培公缓缓说道。“我所争取的,未必是你的幸福。但一定是对你有帮助的。”
  “我懂。”宋如玉忽然温柔一笑。
  笑容很恬淡,却充满坚毅之色。
  “我已经老到被人叫宋阿姨很多年了。我从没想过,还会有一个让我心动的男人出现。”宋如玉抿唇道。“那天晚上,当他拉着我的手。说他会保护我的时候,我就知道,我非他不可。”
  宋培公耐心听完,摇头道:“作为父亲,我希望你幸福、安康。作为宋家长辈,我必须知道你越来越好。越来越强大。否则,我会干预。你明白吗?”
  宋如玉点头,没有反驳:“我从不怀疑他的能力。就像我一直信任您一样。”
  宋培公微微一怔,不再言语。
  这个女儿,继承了她母亲的倔强,也拥有宋培公的智慧。
  她是宋家第三代的希望。
  不仅他和贾青寄予厚望。老一辈,也希望她能带领宋家走向更高的辉煌。
  而一个优秀的伴侣,终究是她走向巅峰的必备条件。
  所以宋培公才会亲自出面,干预这对男女的肆无忌惮。
  正如他所言,当唐欢足够强大的时候,他非但赞同,还会为他们腾出地方。
  作为父亲,宋培公从来不想为难自己的女儿。他也一直是一个还算合格的父亲。
  ……
  唐欢背着行李,没有乘坐宋培公安排的专车。
  也许坐那辆专车,他可以很从容的抵达机场。但他的性格决定了他不会接受宋培公的好意。
  计程车的目的地,也并非机场。
  他要去见一个人。一个许久未见的人。
  ……
  老庄被敲门声惊醒。披着军外套打开房门。站在门口的是一个咧嘴微笑,露出八颗洁白牙齿的男人。
  他已经很久没见到这个家伙了。
  尽管二人之间一直有通电话。
  小家伙的身上有血腥味。很浓。外套也不干净。
  一身的冰冷气味,连那满脸的笑容,也掩盖不住。
  “动手了?”
  老庄接过唐欢拎在手里的行李。皱眉问道。
  “嗯。”唐欢点点头,走进这并不算宽敞的屋子。“不愧是豪门,身手不错。”
  老庄抿唇道:“几个人?”
  唐欢略一计算:“算上安排在你家附近的,一共十三个。有几个高手。但也仅仅是高手。”
  老庄有句话想问,但最终没问。
  死了吗?
  当然死了。
  唐欢是他一手培养的,他很清楚唐欢的能力。更加了解他的脾气。
  有人要杀唐欢,唐欢会留下活口吗?
  老庄给他倒了一杯热茶。
  初冬的燕京,气候干冷,寒风阵阵。折腾了一宿,唐欢需要一杯热茶暖身。
  “别客套了。”唐欢点上一支烟,抿唇道。“你知道我来干什么。”
  老庄闻言,倒茶的手臂微微一颤。
  沉默了良久,老庄还是将茶杯稳稳地送到了唐欢的手中。然后强颜欢笑道:“你真不肯给我这个老家伙一个面子?”
  老庄一直害怕今晚的到来。
  他一直期盼着唐欢回心转意。
  一个优秀的战士,不难培养。
  一个堪称传奇的战士,却是百年难得一遇的。
  “我给你面子。谁给我面子?”唐欢抽了一口烟,很从容的笑道。“老庄。你近来挨过领导训吗?受过领导的气吗?我就算坐了你的位置。又如何?”
  老庄轻叹一声,低声道:“那你想当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不想管任何人。”唐欢微微眯起眸子。“也没人敢管我。我想做什么,我做主。”
  这就是唐欢多年以来的执念。
  当初,在他们被国家抛弃的时候,如果他们也选择自己决定命运。他们不会死。不会亡命天涯。只为回国报到。
  他们有横财,有足够的生存能力。哪怕一年、两年、三年之后再回国。也能保证绝对的安全。
  可惜,当初的他们无法决定自己的命运。
  他们执行了一个对国家而言是正确的,对自己却绝对错误的命令。
  老庄沉凝了片刻,从抽屉里取出一张卡:“这是你的。其他人的,按照你的意思,会按月打进家属的账户。并以多变的形式渗透他们的生活。”
  “嗯。”唐欢接过银行卡。又道。“给你准备的那份呢?”
  老庄撇嘴道:“这么多钱,我哪里花的完?偷偷塞进军需处了。”
  “败家玩意。”唐欢斜睨了老庄一眼。“等我发财了,天天给你送茅台。”
  “我就爱喝牛二。”老庄说罢,问道。“要给你找军医看看吗?”
  “找军医干什么?给我刮腿毛?”唐欢笑了笑。尽量让自己显得轻松。“我今晚回白城。可能未来很长一段日子,都不会再回来。”
  “我明白。”老庄吐出一口浊气。“既然决定走了。我希望你一辈子别回来。这里水深,妖怪多。”
  “好好照顾自己。”唐欢站起身来,耸肩道。“等我发了,有你享福的时候。”
  他不从政,不回部队。唯一还能出人头地的领域,就是经商了。
  他带回来一笔横财,按人头均分给遇难战友的家属。此事除了唐欢与老庄之外。只有天知地知。
  老庄一把拽住唐欢的脖子,用力捶了捶他的后背:“混小子。好好过日子。等我死了,就剩你给我扶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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