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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送仙君蹲大牢 第13节

  ——究竟是公猫还是母猫啊???
  听语气像个活泼少年,名字又委实甜美娇俏,堪称“安能辨我是雄雌”。
  聂昭不得其解,便也不再深究,顺手捏住白猫肉垫揩了一把油,旋即转过身去,一板一眼地向黎幽见礼道:
  “说起来,方才情急之下,还没来得及向公子报上姓名。我姓聂,单名一个‘昭’字。”
  “聂昭,聂昭……真是个好名字。”
  黎幽将她的名字反复念了几遍,重音落在“昭”字,带着不加掩饰的赞赏,像在细品春茶的回甘。
  “……恰好,与我相反。”
  “嗯?”
  聂昭没听清他最后一句话,但她天生机敏,莫名从那模糊的细语声中觉出一丝阴郁。
  她回头望去:“黎公子,你方才说什么?”
  “没什么。”
  黎幽抬起清润温和的黑眼睛,向她缓缓摇了摇头,“自言自语罢了,姑娘不必在意。”
  方才一闪而逝的阴郁之色,仿佛只是月光造成的错觉。
  他的语调依然平和恬淡,嗓音一如其名,轻柔得仿佛夜色中一星幽微烛火。
  “聂姑娘,我们走吧。”
  ……
  一行人——准确来说,是两个人和三只宠物——回到客栈的时候,情景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秦筝的客房里一片狼藉,好像刚遭遇十级台风肆虐,没一样摆件还在原处。古色古香的桌椅也好,绣着华美金线的帘幔也好,都像被白蚁啃食过一般,残缺得不成样子。
  地面整个变了颜色,远看只见一层密密麻麻的黑灰,细看就会发现,那些“黑灰”都是昆虫的残骸。
  无数断肢七零八落地堆在一处,沾满不知名的黏稠液体,在地面上涂抹出一幅猎奇恐怖的抽象画。
  除了巴掌大小的飞蛾之外,还有蜈蚣、蜘蛛、胡蜂等一干毒虫,足以让人一瞬间患上密集恐惧症。
  “……”
  暮雪尘一手握着长刀,就这么一动不动地守在窗前,直到天际曙光亮起,再也没有毒虫来袭。
  和雪橇三傻一样,他刻意控制了自己的仙术,将“路见不平的普通修仙者”形象贯彻到底。
  “师弟!”
  聂昭也没忘记自己的新人设,当即开口唤道,“怎么样,你和秦姑娘都没事吧?”
  “……”
  暮雪尘沉默地摇摇头,忽地向她伸出一只手来,摊开掌心,亮出一枚做工精巧的核雕。
  那核雕成色极好,精心镂刻成房屋模样,其中亭台楼阁历历可见,称得上一句“巧夺天工”。
  “这是……”
  聂昭正待询问,哈士奇抢先一步开口道:“这不是咱们家传的‘黄金屋’嘛!阿尘,你让秦姑娘和大哥藏进去了?”
  暮雪尘轻轻“嗯”了一声,垂手向地上一指:“有毒。”
  “我想也是。”
  哈士奇会意道,“大哥一身铜皮铁骨,但遇上毒虫,多少还是有些麻烦。”
  “好了,赶快清理一下吧。”
  聂昭捏了个法决,凭空召唤出一道清泉,准备将地上的虫尸和毒液冲洗干净,“万一让别人看见,闹出动静来就麻烦了。也不知是谁,不敢当面动手,竟用上这种阴私手段……”
  “慢着。”
  黎幽踏上一步,下意识地伸手阻拦,“聂姑娘,先别急着清理。这些毒虫之中,颇有些珍稀罕见的品种,不仅灵气丰富,而且肉质细腻嫩滑。说不定,可以作为猫食的材……咳!”
  小桃红一爪子拍在他头顶:“你可闭嘴吧你!”
  “……”
  暮雪尘抬起头来,以眼神向聂昭发出询问。
  聂昭心领神会,流畅地接过话头:“师弟,这位是黎公子。他撞破了女鬼作祟的现场,而且对其中内情略知一二,我便将他一起请回来了。此事的来龙去脉,还是请黎公子为我们说明吧。”
  “在下黎幽,见过暮少侠。”
  黎幽向暮雪尘拱手一揖,仪态端正而不失潇洒,一派落落大方。
  然而,小桃红还趴在他头顶,两只前爪牢牢扒着他脑门,好像一顶不太合脑袋的雪白皮帽,看上去十分滑稽。
  “……”
  暮雪尘苍白的脸颊抽动了一下,似乎差点忍俊不禁,却被僵硬的面部肌肉拖了后腿,导致笑容未能成型。
  他只好放弃了微笑,从喉咙里慢吞吞地拱出一个字来:“好。”
  他停顿了一会儿,又觉得这个“好”字实在没头没脑,努力搜肠刮肚一番,凑数似的补上一个音节:
  “你……好。”
  黎幽也报以一笑:“你好啊。”
  如此一来,他们三个人——除了凡人秦筝之外,这浩浩荡荡一大家子里仅有的三个“人”,总算是相互认识了。
  至少现在,聂昭还是这么想的。
  ……
  “想必各位也曾听说,这座‘春风客栈’,昔日原是烟花之地,名为‘锁春楼’。”
  黎幽也不卖关子,在收拾齐整的桌边坐下,草草抿了一口清茶,便开始讲述自己知晓的故事。
  他嗓音柔和悦耳,讲起故事也是娓娓动听:
  “锁春楼中,曾经有位名动一方的花魁娘子,唤作‘琉璃’。”
  “据说,这位花魁娘子不仅貌若天仙,而且才华横溢,博古通今,羞杀多少须眉。就连京中许多自命不凡的才子,与她一比,也不过是些凡庸俗物罢了。”
  “‘琉璃’……”
  聂昭若有所悟,“我记得,钱府中那些鬼怪,曾经大喊‘琉璃小姐’。如此说来,那位鬼小姐就是琉璃了?”
  “依我看来,多半是她。”
  黎幽颔首认同,又接着往下说道,“琉璃本名秋玉离,出身于书香世家,诗、书、礼、乐无一不精,有经世济民之心,匡扶社稷之志。只因族中一位叔父通敌叛国,满门获罪,这才沦落风尘。”
  “后来,城中有一钱姓富商之子,一心倾慕琉璃才貌,历尽坎坷为她赎了身,将她接回自己府中。琉璃感念他恩情,两人海誓山盟,约定从此相守一生,白首不离。”
  “然后呢?”
  哈士奇紧张地咽了口唾沫,“那个姓钱的,是不是变心了?我看人类的话本里,都是这么写的。”
  “‘变心’?”
  黎幽轻嗤一声,眉峰高挑,毫不掩饰眼中满溢而出的嘲讽之色,“从未有过的东西,又怎么谈得上‘变’呢?”
  此话一出,聂昭便大致猜到了故事的走向,不禁有些齿冷。
  “他对琉璃做了什么?”
  她将茶杯托在手中,用拇指慢慢摩挲杯沿,“杀了她?还是卖了她?”
  黎幽垂下眼帘,摇头道:“我只知道琉璃的结局。其中曲折,恐怕只有她本人才知晓。”
  “琉璃赎身后不到一年,便遭那位钱少爷厌弃,当个玩意儿送了人,在许多觊觎她的‘风流才子’手中辗转。她性情刚烈,几度以死相争,谁也驯服不了她,只好转手给下一位买家。”
  “直到最后,有个急色之人企图用强……”
  黎幽说,那人最终如愿以偿,得到了一个安静、顺从,不会反抗的琉璃。
  这很正常。
  死人是不会反抗的。
  琉璃死时一点都不像“琉璃”,不再光彩夺目,也不再晶莹皎洁。没有一个人认得出,她便是昔日名动京华的花魁。
  这也很正常。
  无论多么美艳的皮囊,多么莹润的肌骨,被烈火灼烧一天一夜后,都只会化为一堆辨不出原形的残渣。
  风一吹,便是干干净净的灰飞烟灭。
  “一辈子再重,变成灰以后也是轻的。”
  黎幽说到这里,意味深长地笑了一笑,“多少求死之人,都是为了这一个‘轻’字。”
  琉璃引火自焚,那位急色鬼也没讨着好,被卷入大火,活生生烧了个半身不遂。
  顺便一提,这里的“半身”指的是下半身。
  漫长的余生里,他只能与自己的碳烤金针菇形影相吊,用一生来怀念它还没被烤熟的时光。
  但是琉璃,却再也没有“余生”了。
  “岂有此理!”
  哈士奇义愤填膺,眼睛瞪得像铜铃,“那个姓钱的呢?他后来怎么样了?”
  “钱少爷啊……”
  黎幽神色淡淡,像在讨论一个无关痛痒的脓包,“将琉璃接回钱府之后,他不知走了什么狗……对不起,不知走了什么好运,过了一段春风得意的好日子。先是在科举中金榜题名,后来又与一位门第高贵的小姐订了亲,眼看着就要平步青云。”
  哈士奇将眼睛瞪得更大:“然后呢?”
  黎幽:“然后他就死了。”
  哈士奇:“……啊?”
  “是琉璃吧。”
  聂昭毫不意外地接话,“她死后化为厉鬼,回到钱府报复,杀了个整整齐齐。废宅中的鬼怪,就是钱家人徘徊不去的亡魂。”
  而且,从今夜的情形看来,琉璃不仅杀死钱府中人,还将他们的魂魄纳入掌中,驱使他们为自己卖命,可说是个一等一的狠角色。
  她生前的遭际之惨,怨恨之深,从中可见一斑。
  “可是,这和仙试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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