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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章 第66节

  它嘴里叼着一个小纸团,乔以莎以为是带给她的消息,刚要过去接,结果它到窗口一抖,纸团里洒出灰色的粉末。
  粉末亮晶晶地悬浮在半空,慢慢吸附在玻璃窗上,咔嚓一下,窗户封死了。
  乔以莎:“……”
  行叭。
  她干坐在床上等待。
  等着等着上来点小情绪,这趟寻爱之旅,简直坑得不能再坑了。
  满打满算也就美了二十分钟,遭了多少罪?
  再说了,洪佑森的情绪也不知道是因为她上来的还是因为高考落榜上来的,将来这觉醒的功劳扣谁头上呢……
  功劳倒还好说,这狼崽子高考落榜真是坑中之坑,这孩子将来可咋办呢,上专科?还是复读?或者打工?学门手艺到时候天桥下面贴膜去?
  也不知道洪闫德记不记得当初放的狠话,回去没准又是一番恶斗……
  在无数次长吁短叹中,太阳落山了。
  终于有人来了。
  卡拉推门进来,后面跟着两名护卫模样的人。
  “跟我们走。”
  他们带她下了楼,路过嘈杂的一楼酒馆,来到地下室。
  这里看起来像是废弃的仓库,东西被堆在角落,空出的中央位置摆着一张铺着黑色方布的小圆桌,加斯帕和阿方索坐在两侧。
  加斯帕手肘搭在桌子上,轻轻拄着脸,问道:
  “你是图安的伴侣?”
  第49章
  桌上的烛台点亮了昏暗的地下室。
  血族不管何时都讲求情调,烛台旁摆着一瓶小花束,被烛光照得娇艳欲滴。
  “你是图安的伴侣?”
  加斯帕以这句作为开场白,乔以莎自然而然地拿起范。
  “没错,正是在下。我劝你们早点把我放了,否则等阿森找上门来,一口咬死你们。”
  加斯帕淡然地抿着他的薄嘴唇。
  “你知道我们为什么要抓他吗?”
  乔以莎:“当然是因为窥伺他的美貌。”
  加斯帕:“没错,我们要做的是一项伟大的事业,关系到血族的未来。”
  烛光优雅跳跃,两人就这么驴唇不对马嘴地聊了起来。
  “我警告你最后一次,快放我走。”
  “莫兰这个人做事向来优柔寡断,等他想好办法,图安早就见上帝了。”
  “你现在放了我,我可以大人不记小人过,这事就当没发生过。”
  “他明明知道图安的力量来源于心脏,我们又有足够的技术将他的心脏移植到我们的族人身上,可他就是不动手。”
  “……”
  “比起血族他更适合去领导动物保护协会,这种妇人之仁真是令人作呕。”
  “………………”
  乔以莎不说话了。
  她小心肝又开始打颤了。
  “不过……”加斯帕话锋一转,又说:“你出现了,那情况就有所改变了,你降低了事情的复杂性,现在我们可以尝试更多可能了。”
  他看向阿方索。
  “我听说狼人是对伴侣非常忠诚的生物。”
  “是这样的。”
  “选定了一人就不会再变。”
  “没错。”
  “真是难以置信。”加斯帕摇了摇头,“多么陈腐落后的价值观。”
  乔以莎不乐意了。
  “说什么呢?从一而终懂不懂?谁陈腐了?谁落后了?”
  加斯帕:“你们早晚过得死气沉沉。”
  乔以莎:“呸!”
  阿方索笑着说:“狼人跟血族不同,没有永恒的生命,他们在厌倦之前就已经告别对方了。”
  加斯帕叠着腿,两手交叉放在膝盖上,看着乔以莎。
  “他为什么会选中你呢?”
  乔以莎冷笑:“因为我圣洁又美丽。”
  加斯帕:“……”
  乔以莎上前两步,一手拄在桌上,垂眸凝视加斯帕。
  “你别想打他主意,伤害不朽的灵魂,你们会遭报应的。”
  加斯帕淡淡一笑。
  他的笑跟莫兰有一定相似之处,很美,也很冷。不过他没有莫兰那么缥缈,他更写实,笑中带着中世纪贵族的傲慢与堕落。
  “所以我才说,你的出现降低了事情的复杂性。上一代图安终生未娶,我们一直以为他是个苦行僧的角色,没想到这辈子忽然开窍了。”加斯帕轻柔道,“女孩,看着我。”
  古老的血族拥有蛊惑人心的力量,乔以莎一不小心就落入了那红色的漩涡里,她喃喃道:“什么……”
  加斯帕抬起手掌,修长的指尖托起她的下巴,玩味地说道:“你也知道图安的灵魂是不朽的,他不会‘死’,他终有一天还会回来,而那时你早就不在世间了。”
  有点道理。
  “我们可以帮你。”
  “什么意思……”
  “从某种程度上讲,我们也是不朽的。”加斯帕两只手抚在她的脸颊上。“只要你做了血族,就可以永远跟他在一起。”
  加斯帕给了阿方索一个眼神,阿方索悄悄起身,来到乔以莎背后。他默念咒语,试图控制乔以莎的精神。
  乔以莎的头昏昏沉沉,她感觉哪里有点不对劲,但提不起精神思考。
  “我可以转化你,虽然很麻烦……你是巫族,我需要先洗净你的魔力,再灌输我的力量。”加斯帕的声音空荡荡地响在她的脑海。“我已经很久没有做过这种费力的事了,但是你值得。”
  他轻轻拥抱乔以莎消瘦的身体,亲密地贴紧她的脖子。
  “如果我转化了你,你便与我密不可分,而你的孩子……那个会为血族创造历史的孩子,就是我的直系血脉,我将在族人中拥有不可撼动的地位。”
  阿方索两只手置于乔以莎双耳,随着咒语逐层加深,乔以莎耳膜渐渐被蒙住,大脑陷入昏沉。
  就在这时,忽然响起一声响亮的叫声。
  “汪!汪汪汪!”
  ???
  一只黄色土狗站在上方的楼梯口,前肢抓地,怒目呲牙,它像是要提醒迷糊的女巫一样,朝她疯狂喊叫。
  阿方索的注意力被打断,那么一瞬间的空隙让乔以莎缓过神来。
  这一清醒就是一身冷汗。
  加斯帕扣住她的肩膀,怒道:“卡拉!”
  卡拉一晃身型,想要去抓那只土狗,土狗反应很快,扭头就跑。
  一楼是酒吧,屋里挤满了各国的游客,拥堵不堪,卡拉被拖住,土狗趁机跑到外面,沿着大街上疯狂吼叫。
  很快,街上其他的流浪狗,还有檐上的猫咪,空中的鸟儿,都跟着动作起来,所有能听到的,和不能听到的声音,交织成一道密集的大网,朝西北方向铺展开来。
  地下室内,加斯帕也听到了街道上此起彼伏的犬吠声,阿方索凝神道:“不太对,我们得走了。”
  “放开我!”乔以莎知道是洪佑森来找她了,挣扎得越发剧烈。阿方索抖开之前的那个红斗篷,将她包裹起来。乔以莎想起之前被熏晕的经历,及时屏住呼吸。她装作瘫软,被加斯帕抱了起来。
  “先离开。”
  *
  夜月高悬。
  世界幽深静谧。
  他拥有世上最强悍的听觉,这是自然赋予他的力量,当他屏气凝神,他能听见山风吹拂雪莲的花瓣,他能听见鸟儿骚动柔软的尾羽,他能听见破土的嫩芽和鱼儿的吐息。自然的一切都与他和谐共生。
  他在飞机发动机的轰鸣声中睁开眼睛。
  莫兰看向他:“有动静了?”
  洪佑森点头。
  莫兰将皮翰叫来,对洪佑森说:“你跟他确认一下位置,只要有具体方向,皮翰可以追踪阿方索的踪迹。”
  洪佑森指着东南方向,说:“应该是这边。”
  皮翰手臂一挥,展开水镜,镜面在震荡的飞机上静如洁冰。
  “如果是这个方向的话,尼泊尔、孟加拉、缅甸,老挝都有可能。”
  莫兰叠着腿坐在座位里,淡淡道:“既然图安能感应到信息,那距离应该不会太远,我猜他们就在尼泊尔。加斯帕这个人我很了解,赤条条的享乐主义,他绝不可能委屈自己在荒郊野岭过夜,一定会选首都落脚。”
  “加德满都?”修手里捧着一台笔记本电脑,飞速操作,说道:“我查到他们此行带了一架空客,还有一架改装的贝尔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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