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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校园文里开面馆[美食] 第64节

  关昀长被她拉得愣愣的,也跟着她一个弯腰。只是心里觉得怪怪的。奇怪,怎么感觉身份互换了,到底谁是谁孩子?
  忍冬温柔地笑笑:“没什么,那个门本来也关不住,正打算找人来修的。”
  “咦?”关月歪头,看向自己的老父亲,“老爸,咱们家不就是做木工的吗,现在正好你去修了呗?”
  关昀长点点头,他正要开口说话,突然一阵寒风吹来:“阿嚏——”
  天气太冷了,几个人还站在院子里吹寒风。
  忍冬邀请他们进屋:“关月爸爸,不如我们先进屋再说吧?你吃晚饭了吗,要不要我给你做一碗羊肉泡馍暖暖身子?”
  “好……”啊字还没说出口,关昀长就被女儿拉住了。
  “不用麻烦了冬冬老板,我爸找过来肯定是来接我的,我们父女俩这么久没见,他就是想我了,你说对吧,老爸?”最后的话简直是咬牙切齿说出来的,带了几分威胁的意味。
  哎,关月已经不记得自己今晚叹了多少次气了。她爸的到来成功终止了她在冬记蹭吃蹭喝的快乐时光。
  在被女儿像拉行李箱一样把他从冬记面馆拉出来时,关昀长还在不时回头望向冬记面馆的方向,呜呜呜他的羊肉泡馍……
  .
  第二天一大早,楚霜是被院门口断断续续的说话声吵醒的。
  “嚯!小伙子,看不出你还有这手艺。”
  “老爸,等一下,那边,那边偏了一点儿。”
  ……
  楚霜睁开眼,看了一下手机,已经早上六点多了。差不多也是平常起床的时间,她起来洗漱后,门口的说话声还在继续,楚霜便打算过去看一看。
  院子前面站了好几个背着手的老人,他们是住在这附近的邻居。退了休没什么事儿,大清早的就乐意四处溜达。冬记开了以后,大大的院子就成了他们最常来的地方。
  今天这一大早,他们还没走到门口呢,就看见有个人在捣鼓院子的木门,旁边还站着一个小姑娘时不时给他递个板手什么的。
  走近一看才知道,这是在修这扇木门。
  木工也是个手艺活,老人家倒很喜欢看这个。一个两个,都站在了门口,不一会儿就围了一圈人。
  门口两边还摆了不少食客庆祝冬记重新开业送来的花,这么看上去倒热闹地很。
  楚霜过来的时候,维修工作已经接近尾声了。
  叮叮咚咚两下,关昀长抹了一把额上的汗,站起身来:“成了!”
  就像是完成某项大工程的庆祝仪式似的,围观的群众们都自发鼓起掌来:“小伙子干得真不错!”
  楚霜在旁边看得还挺奇妙,这种简单的快乐她好像感受到了。
  第一个发现楚霜的是旁边站着的江大爷:“霜霜醒了?是不是我们太吵吵到你了。”
  楚霜摇摇头。
  江大爷又问她:“冬冬今天出的新品是长面不?”
  关月在旁边左手锤头,右手扳手,摇头晃脑道:“这个当然不是啦,您不是在群里说了长面难做嘛,咋还想着这个?”
  难做是难做,但与长面制作工序复杂相对应的恰恰就是它难得的美味啊。
  江大爷年轻时走南闯北,也就在黄龙溪吃过这么一次,也就那一次让他记到了现在。
  “那是什么?”江大爷背着手,老神在在的,“可不兴卖关子啊。”
  楚霜刚刚走过来的时候,经过了厨房,正好闻到一阵馍香,想到一直用小火煨着的那两口大锅,今天忍冬打算上的新品是羊肉泡馍无疑了。
  但是她不说。
  楚霜低着头,沉思了一会儿,道:“听嫂嫂说,好像是来自秦川的一种美食吧。”
  “这秦川那边的好吃的可多了!”
  其他人也纷纷接腔:
  “像什么千层油酥饼,看着金黄发亮的,外皮那叫一个酥脆,闻着喷香,吃起来又是香香甜甜的。怎么说来着?‘酥松香甜,油而不腻’,咬上一口,表皮哗啦啦的掉,得用手兜着吃,不然要是掉到地上得心疼死!”
  “提到秦川怎么能不说到肉夹馍。上次去那边,吃了一个腊汁肉夹馍,我记到现在。那馍烤到外皮焦香焦香的,馍瓤又十分柔软,夹上腊汁肉,油水肥瘦相间,嚼着嚼着,汁水能从缝里‘嗞——’射出来。”
  “水盆羊肉啊,秦川的羊肉真是一绝……”
  ……
  楚霜和关月对视了一眼,两人都满眼笑意,只有关昀长在旁边摸不着头脑:难道今天还是吃不到羊肉泡馍吗?他就是因为一直想着那股香味才睡不着觉一大早就跑过来修木门的啊……
  门也修好了,天色越来越亮,大家便都往院里走。
  a市的冬天,很少下雨,几乎都是大太阳,但这清晨的阳光照在身上,却感觉冷飕飕的。更别说这时候再来一阵风,能直直吹到骨子里去。
  刚才有件事转移注意力还好,这一闲下来,冷得大家都恨不得一步跨过院子,直接飞到屋里去。
  “霜霜啊,你可就别再卖关子了,江大爷我被这些人这么一说,那口水啊是止都止不住,活了这么久,可不就只想吃点儿好的。”
  楚霜看着江大爷那吹胡子瞪眼的模样,乐得笑出了声,她指向厨房的方向,道:“江大爷,您闻。”
  刚才在院子里便能闻见清清淡淡的鲜香,被楚霜这么一说,大家都噤了声,开始细细品味起来。
  而空气中的香味也越来越浓郁,尤其是在众人这种专心致志的感受下,冷冽的寒风包裹着的羊肉鲜香,厚重的馍香便越发诱惑人。
  “真香呐……”
  “要说这羊肉咋这么惹人喜欢呢,没有膻味之后,光这股鲜味就让人欲罢不能了。”
  楚霜道:“都闻到羊肉的味道了,今天的新品还会远吗?”
  江大爷摇摇头:“霜霜,你怎么也跟着学着这么皮了。”说完却又大笑起来。
  其他人也被点了笑穴一般,在满室的笑声中,楚霜无奈一摊手。
  忍冬过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这么一副景象,她有些摸不着头脑,看向楚霜,楚霜嘟囔:“这是在取笑我呢!”
  谁知看见楚霜这副模样,忍冬也忍不住勾起了唇角。
  忍冬过来了,食客们也就不继续参与猜新品的游戏了。他们直接问忍冬:“冬冬老板,这是又要煮羊肉面呢?”
  忍冬的嘴角还带着笑意,她晃了晃手上端着的碗,里面装着烤馍:“我是来问问大家有没有人不爱吃馍的,今天打算做羊肉泡馍。”
  “羊肉泡馍!”江大爷一拍手,“我刚才就想说这个,话到嘴边一直没说出来。羊肉泡馍好啊!”
  “这么说江大爷对这道新品很有研究咯?我这常年不出a市的人还真没听说过,江大爷来给大家伙讲讲呗!”
  “讲讲,讲讲!”
  江大爷摆手:“研究倒说不上,不过大家可以期待一下,这羊肉泡馍的好吃程度可不输冬记以往的任何一道菜。”
  嚯,那得多好吃!
  被众人眼巴巴看着,江大爷只好多说了几句:“要说这羊肉泡馍啊,那可有大来头,传说宋□□赵匡胤落魄的时候……”
  在众人听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忍冬安静地把烤好的馍分给了大家,于是在江大爷一番“传说”讲完,低头正准备喝水的时候,就见听众们也没闲着,他们面前的碗底已经堆了厚厚一堆碎馍。
  江大爷呷了口水,接过了自己的碗,又开始继续刚才停下的话:“……掰馍可不是件简单的事。”
  “这有啥不简单的?”那人手上拿着馍,轻轻一掰,又干又脆的外皮裹着内层就被分成了两半,馍香四溢,“冬冬这馍烤得好,外酥里嫩,好掰着呢。”
  江大爷无语:“我说的是掰馍的方式,你可看好了。”
  只见江大爷两手握着这块圆饼形状的馍,他左右手一起发力,先把馍掰成了均匀的两块,又把这两块从中间分成了四块。这还没完,每一块还得再分,掰成了两层后,最后才是掰成小粒儿。
  众人目不转睛的看着,手上拿着馍也随江大爷的演示而动作。
  “不愧是江大爷,这样掰掉的碎片确实少了许多!”
  “哈哈哈哈没想到掰个馍也这么讲究。”
  江大爷漫不经心喝了口茶,颇有世外高人的风范,他慢悠悠地又道:“这东西要做的好吃,从材料到手法缺一不可,就说这掰馍,掰,撕,掐,揉,搓……手法不同,味道也千差万别。”
  “就连羊肉泡馍,吃法也有四种。”
  第63章 羊肉泡馍(三)
  一番单走、干拔、口汤、水围城讲下来, 众人听得早已口水泛滥,更别说碗里的碎馍还在源源不断散发着馍香,诱惑着众人本就不坚定的心智。
  于是在碗被拿到厨房加汤的时候, 看见碗里只剩下一半的碎馍, 忍冬也丝毫不感到意外了。
  似乎每一个自己掰馍的食客最终交上来的馍都不完整。
  厨房重地, 闲人免入。
  ——楚霜除外。
  在楚霜走进来的时候,忍冬刚好把汤锅的锅盖打开。浓郁的骨汤鲜味扑面而来, 即使昨晚已经吃了一碗羊肉泡馍解馋,对这种鲜美的香味, 楚霜觉得自己依旧难以抵抗。
  她是来和忍冬说食客的口味的,有人不喜欢吃香菜,送上去的配菜便会把香菜这个小碟拿开。
  “饿了?”忍冬抽空回过头看了一下楚霜。
  楚霜摇摇头,又点了点头。
  “快好了。”
  在说着话的时候,忍冬正好把羊肉锅打开, 煨了一晚上的羊肉,早已被炖得十分软烂。面上看着还是纹理清晰,但只需轻轻用筷子一撇, 红褐色的肉质就会随着纹理被分隔开, 筋膜相连, 甚是诱人。
  比脸还大的一个汤碗,亲手掰的碎馍垫底,细白的粉丝覆于其上,佐以葱花、香菜。红褐色的羊肉、黄色的金针菜、黝黑的木耳丝, 最后一大勺奶白的骨汤一浇, 冲起了碎馍的同时, 也激起了阵阵香味。
  羊肉泡馍满满一大碗, 与之一起端上桌的还有三个伴碟。
  色泽鲜红、油光发亮的辣椒酱, 能充分调动食客的食欲;酸甜爽嫩的糖蒜呈好看的半透明状,腌渍得十分入味;再配上一小碟香菜,真可谓是气味炸弹。端上桌的那一刻就引得食客们纷纷喉头涌动,口水直流。
  “先别管什么单走、干拔了,看到这么一碗热气腾腾的骨汤,谁不想先喝上一大口解解馋啊。”那人说着,端起碗就是一大口,在触碰到碗沿的那刻还无知无觉,待热汤一进口,顿时把他烫得“嘶——哈”直叫。
  “鲜,太鲜了。”即使是这样,他也不舍得吐掉。吞下肚后,嘴里被烫得发麻,却依旧掩盖不了余留在舌尖上的羊骨汤的鲜味。
  .
  满室飘香,交谈声都很少听见,只有“咕噜——咕噜——”的吞咽声不断,以及时不时传来的难以自抑的喟叹。
  所有人都完完全全沉浸在了美食的世界里,共同沐浴在羊肉泡馍带给食客的极致享受下。一切看起来都是如此平静——
  “咚咚——”拐杖敲地板的声音。
  “这里就是老程推荐的吃面线糊的地方?”
  门口,一个西装革履,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的男人被四个黑衣保镖围在中间。在这个温和的冬日阳光下,男人还戴着墨镜,一手拄着拐棍,另一只手拿着本应戴在头上的黑色礼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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