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PO文学>书库>穿越重生>一不小心混成最红厨娘> 一不小心混成最红厨娘 第29节

一不小心混成最红厨娘 第29节

  苏宅坐落在海城玉明山上,海城上层社会几乎都住在这,就连沈家也这里。不过沈家的位置并没有那么好, 而苏宅占地面积最大, 同时位置也是最好的。
  进了大院, 门口就是一个小型湖泊,假山龙鱼流水, 无一不凸显了苏家的身份地位。
  苏致礼下了车,家中管家刘伯就快步走了过来,脸上挂着大大的笑容。
  “致礼少爷, 您可算回来了,老爷刚刚还念叨您呢。”
  刘伯是苏致礼有记忆力以来就一直在家中的,他小时候闹着要骑马, 在后院马场都是刘伯专门为他牵马。正因为如此, 苏致礼从没怀疑过自己不是苏家的孩子。
  苏致礼对刘伯颔首,“这几天行程有些满, 确实没什么空。”
  刘伯知道为什么他行程满, 是老爷子安排的。记得致礼少爷刚回来的时候,脸色苍白人也瘦,把老爷吓得不轻, 生怕他是不是身体出了什么问题。后来得知他知晓了自己的身世, 一直郁郁寡怀, 说是都要靠药物才能吃得下。
  本来致礼少爷以前在苏家就是玉珠儿,被家里大大小小捧在手心。他一这样, 老爷子又听说那些个艺术家都很敏感, 容易自杀, 吓得老爷子都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确实是收养的孩子没错, 可这些年,苏家也把他当成亲生的孩子啊。
  这些日子致礼少爷一直在外面,刘伯是知道老爷子天天挂心的,只是不敢强叫回来,怕出什么茬子。只能叫人多给安排些事,老爷子年轻时候是工作狂,就觉得工作多了,也没空想那些乱七八糟的。
  今天刘伯一看,笑容谦谦,面色红润,是那些工作起了作用?
  “您身体健康就好,老爷子也不是想让你忙成啥样,主要就是怕您胡思乱想。”刘伯借机说下老爷子的动机,省得这父子俩有什么误会。
  “我知道爸都是为我好。”苏致礼点头。
  进入房子,苏致礼第一眼就看到正在客厅里对着巨大电视练打拳的苏为鸣,也就是他爸。
  苏为鸣今年已经六十了,北方人,个子非常高壮。哪怕是这么大年纪了,身上肌肉都扎实得很。他早年当过兵,退伍后就下海了,一番闯荡就成了海城巨富。
  老爷子拳脚使得虎虎生风,一转身看见小儿子,虎目露出欣喜来。
  “阿礼,你回来了。”
  听着这熟悉的喊声,苏致礼别别扭扭的应了下,然后来到苏为鸣身边。
  “爸,您怎么不去跑马?”老爷子以前当兵时就骑过马,那时候他们算骑兵,所以这后面有个专门的马场,老爷子这个时间一般是在骑马的。
  苏为鸣心思比较粗,听儿子喊自己了,就松了口气。
  “身子骨老了,昨天跑一圈感觉自己要散架,今天就跟着练练五禽戏。”苏为鸣粗声粗气的说道。
  苏致礼一听就担心了,从他有记忆以来,他爸就一直壮得像头牛,没见过生病,每天的跑马也是必须的,就算是下刀子也会去。
  “怎么会这样,有叫医生来看过吗?”他干脆过去扶着苏为鸣坐下,却没发现苏为鸣被他扶着的时候对刘伯使了个眼色。
  刘伯在边上开口,“看过了,说是年纪大,经不住折腾了,叫老爷子多养生。”
  苏为鸣跟着叹了一口气,“你说这人,怎么一晃眼就这么大岁数了呢?我还记得呢,你小时候我可是能经常把你扛在肩头到处跑的。”
  他说起这个,苏致礼也不由主的想到了从前,自己小时候还真的被父亲扛在肩头。就连只比自己大两岁的四哥,都没有这个待遇。若说不是亲生的,对他那么好,又跟亲生的有什么区别。
  眼看着小儿子面上浮现出回忆之色,苏为鸣和刘伯对视一眼。
  嗯,这样有用。
  在这边一直吃完晚饭,苏致礼就说要回去,苏老爷子也没强留他,叮嘱要注意身体就放他走了。
  家里有三哥的跑车在,苏致礼随便挑了一辆敞篷,将敞篷全打开就开了出去。
  ……
  沈知宜参加完节目就回到了沈家,她不愿意失去沈家这个依靠,只能经常呆在这里,小心讨好张婉秋和沈开平。至于沈知铭,其实她也有点小心思,奈何沈知铭一直把她当妹妹,没有任何想法。
  稍微做了两次稍微过火点的举动,见沈知铭都不愿意回家了,她才安分下来。
  在沈家吃完晚饭,沈知宜就陪着张婉秋出去散步。
  他们住的地方任何一栋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大家的生活其实跟普通人挺像的。夏季晚上外面也凉快,出来散散步逛逛小区,碰到人再聊聊天。
  沈知宜碰到人还跟从前一样,温柔笑着叫叔叔伯伯阿姨等等。虽然对方还是笑呵呵应了,可他们眼中却不如以前真诚,沈知宜是感受得到的。
  他们住的小区就像一个大型公园,一栋栋隐藏在各种漂亮的树后,路边随便一颗树,价值都不低于十万。沈知宜再这样的环境下生活了那么多年,骤然让她离开,去过一种更加普通的生活,说实话,她做不到。
  原本是打沈知铭的主意,但现在,她想想还是放在小区内其他人家身上。奈何好些人都是从小被送到国外读书,跟她接触实在不算多。再就是自从沈知味被找回来,以前那些朋友大多都跟她疏远了。
  倒是也有些追求沈知宜的,只是她看不上。就是些拿不到实权的普通富二代,哪里配得上她。
  走在灯光璀璨的湖边,沈知宜听到了一阵跑车的声响。
  “不是都不让在咱们这弄这么大的声响了吗?”张婉秋先皱起眉。
  小区里人都有钱有个坏处,就是年轻孩子爱买跑车开,那声音吵死个人了,后来小区所有人就规定了,不允许开车弄出大声响。
  “是啊。”沈知宜点头。
  声音越来越近,她们这也正好在路边上,眼看着一辆墨绿色跑车风驰电掣的开过来,然后刷一下开过去。虽然只有那么一下,沈知宜看清了开跑车的人脸。
  那么好看……
  “谁啊?。”张婉秋什么也没看清。
  沈知宜倒是知道这辆车,是苏家老三的,以前见他开过。但车上的人不是苏家老三,好像是那个国外的老五回来了。
  “苏家的吧!”沈知宜迟疑的说道。
  张婉秋不嘀咕了,虽然他们沈家有钱,但比苏家还是差得远。那是苏家啊,整个玉明山上的面积,他们家的房子占了快三分之一,有钱到他们沈家都望尘莫及的。
  实际上张婉秋没太见过苏家的孩子,以前苏家太太的圈子比她的圈子更高些。她挤不进去,虽然住一个地方,可人家不乐意带她。张婉秋就知道最大的已经掌权了,老二走的仕途,老三专门在娱乐圈搞公司的,老四则在非洲挖矿,至于这位被收养的,听说是弹钢琴的,弹得还非常厉害。
  沈知宜知道,张婉秋是不敢上苏家的。毕竟人家家里比他们沈家,好到不知道哪里去了。她小时候就经常听张婉秋抱怨,那苏家太太看不上她。
  想到这里,沈知宜眸色渐渐发亮。
  如果,如果她能嫁入苏家呢?
  ……
  沈知味按了会门铃,门没开,还以为家里是不是没人的她只好把打包的东西带回去。哪知道刚转身,身后就传来了开门声。
  “诶,苏?”
  眼前的男人一头乌黑短发湿漉漉的,身上穿了件白色浴袍,大概是随手披在身上,胸前都敞开一大片,男人的身体实在称不上多健壮,却很流畅。白皙的胸膛上点点水珠滑落,然后没入……
  嗯嗯,不能再看了。
  沈知味深吸一口气,眨了下眼睛,举起手里装好的饭盒。
  “晚上做了很多宵夜,给你送过来一些。我们那在直播,不方便请你过去,就单独装了些。”
  苏致礼伸出手接过去,黑釉石眸子闪过笑意,“好,谢谢。我刚刚在游泳,耽误了些时间。”
  沈知味在心里又倒抽一口气,早知道540平很大,却没想到家里还有个泳池。
  估计泳池都比她家大吧!
  沈知味垂下头摆摆手,“没事,那我先回去了。”
  眼看着女孩背影都透出一股垂头丧气的味道,苏致礼脸上露出了些疑惑。
  回到自己家,廖凌宇他们还没吃,就是眼巴巴瞅着口水都快淌一桌。
  不是他们不想吃,主要是这毕竟是沈知味一手做的,他们一个两个都是来蹭饭,哪里好意思不等人回来就吃啊。
  “怎么这么久啊?”廖凌宇等她坐下,率先一筷子冲向红烧鳝片。
  这鳝片看着就细嫩,又有各种辣椒做底,一看就好吃。
  “他在家里游泳,没听到。”沈知味没说苏先生,怕粉丝们猜到是谁。
  原本粉丝们还在弹幕区打要做小味味邻居,现在一听隔壁邻居在家里游泳,顿时……
  【不会做饭的小甜甜:你们不会忘了吧?小味味是沈家真千金啊!】
  【保留苦茶子:天空一声巨响,老奴闪亮登场。】
  【麻油红屁屁:前面的闪开,我才是千金大小姐的首个奴才。】
  【不瘦十斤不改名:要不我蹲门口做石狮子吧!】
  弹幕在为究竟是做石狮子还是做家里的打扫阿姨等等争得满目全非,而廖凌宇他们,却徜徉在幸福他们。
  廖凌宇嗷呜一口包了鳝片,黄鳝肉本来就嫩得出奇,加上沈知味做的火候恰到好处,就讲肉嫩肉鲜给发挥到了极致。她是片的鳝片肉,主刺都去掉了。想想,本来就是一块极嫩的肉,吸满了香辣的汤汁,还没有刺的阻碍,能不好吃吗?简直好吃绝了。
  安安率先尝的是田螺鸭脚煲,大概女孩子都有点喜欢酸酸的菜,这田螺鸭脚煲闻着就有些酸酸的,酸中还带着臭。这就让本就爱吃臭豆腐的安安欲罢不能,直接夹走了一根炖得非常酥烂的鸭脚。
  这鸭脚是炸过的,炸得够酥之后再去煲了那么久,早就皮软肉烂了。又因为煲的时间够长,有盖子盖着,水汽上去粘在盖子上又滴落,循环往复的一直煲着,汤汁越煲越少,最后出来的却全是精华。
  几乎不用费力,咬一口鸭脚,轻轻一拽,就少了个鸭关节,再那么一吮,骨肉就直接分离了。鸭脚吃着酸辣,别提多开胃了。
  再夹一个大田螺,田螺煮的时间不够长的话,总有一股土腥味,毕竟在土里钻了那么久。但炖的时间长的话,那土腥味就会被酸辣味取代,田螺的不算嫩的,但很有q弹的口感,尤其田螺肉是一大块,先嗦一口里面的汤汁,再来一口田螺肉,简直舒坦惨了。
  沈知味没吃,大概做菜的人胃口都不太好,在厨房里烟熏火燎的闻了那么多味道,沈知味此时觉得自己挺饱的。
  她拿了把小刀,套上了手套,给大家伙片猪肉,总不能让他们抱着生啃吧!
  猪皮已经烤得很酥脆,一点酥脆的猪皮搭上一片烤得极嫩的猪肉,刚片下来一块放到边上的盘子里,就有双筷子迅速的伸过来夹走。
  “嘿嘿,想跟我抢,门都没有。”
  廖凌宇得意的晃了晃筷子,没来得及高兴,安安直接站起来咬住那块猪肉。
  “你怎么这样啊?”廖凌宇眨巴眨巴眼睛,不可置信。
  安安挑了下眉,将猪肉直接扯下来塞进嘴里,“各凭本事!”
  原本还在争的粉丝们看到此情此景,不由得沉默。
  妈哒,那么大头猪在那呢,有必要这么抢吗?你们这样会显得我们更加可怜,痛哭……
  这个烤乳猪是真的好吃,外皮酥香又伴有油脂,烤的过程中涂在面上的酱汁也慢慢渗透到猪肉里,这就让猪肉吃起来风味更是一绝。接下来的过程就是,沈知味片一块他们吃一块,片得再快都跟不上他们的速度。到最后愣是把沈知味这个没胃口都整饿了,直接把刀给他们自己,想吃就自己片。
  她弄了一碗蟹脚捞粉,这菜也是沈知味在夜宵摊上吃的,只不过她是在学校门口美食街吃到的。
  那会是刚开学,宿舍另一位室友请他们吃饭,沈知味拒绝不了,就过去了。当时这蟹脚捞粉让沈知味印象很深刻,首先,她没吃过蟹,对于蟹肉的鲜甜惊为天人,第二就是那个粉也是沈知味第一次吃,比较粗的粉,但很筋道。
  那个室友请客的主要原因是想缓和下她和邹青青的关系,但菜刚上桌,还没吃上两口,邹青青就冷嘲热讽说她这辈子是不是没吃过这样的好菜。其实那不过是学校门口路边摊而已,沈知味是不舍得吃,不是她吃不起。
  被邹青青那么一说,她也冷了脸,就干脆走了。
  不过那道蟹脚粉丝给她留了印象,之后自己有钱也没再去吃过,在准备今天菜色的时候,她突然就想自己做了再尝尝。
  粉是她对比了好些粉找到的,是江的米粉,江城很出名的就是这个粉,他们会做成炒粉拌粉煮粉等等。粉得先煮再泡,去录制节目之前她就煮好了,回来粉已经泡了几个小时。泡好得把水沥干,不能带着水入锅。
  蟹脚沈知味特意选的花蟹蟹脚,不过她用的花蟹是新鲜蟹,学校门口夜宵摊上的蟹脚则是冷冻蟹脚。
  蟹脚得拍,拍到硬壳破了好入味些。然后就老三样葱姜蒜爆香,再加上干辣椒,不过这回得放入黄豆酱增加其风味。其实沈知味在凝时空间里学过做各种酱,但她没时间做。现代社会的各种酱料都是经过口味一代代改良来的,味道上其实更好些,所以沈知味不浪费那个时间。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